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19期
3-4
,共2页
妻%妾%身份%地位
妻%妾%身份%地位
처%첩%신빈%지위
妾是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婚姻制度的产物,在古代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妾地位低贱并且人格不能自主,承担繁苛的民事义务却享受极为有限的权利.妾在各种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与嫡妻都有悬殊的差距.这些差别体现在妾与夫、与夫家、与妻以及与夫之子女的关系中.
妾是古代一伕一妻多妾婚姻製度的產物,在古代民事法律關繫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妾地位低賤併且人格不能自主,承擔繁苛的民事義務卻享受極為有限的權利.妾在各種法律關繫中的地位與嫡妻都有懸殊的差距.這些差彆體現在妾與伕、與伕傢、與妻以及與伕之子女的關繫中.
첩시고대일부일처다첩혼인제도적산물,재고대민사법률관계중구유특수적지위.첩지위저천병차인격불능자주,승담번가적민사의무각향수겁위유한적권리.첩재각충법률관계중적지위여적처도유현수적차거.저사차별체현재첩여부、여부가、여처이급여부지자녀적관계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