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9期
129-130
,共2页
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弊端
抽象行政行為%可訴性%弊耑
추상행정행위%가소성%폐단
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管理社会事务的有效手段.但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不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本文试从抽象行政行为的涵义出发,论述了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弊端及可诉性依据,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之构想.
抽象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管理社會事務的有效手段.但我國行政訴訟法將抽象行政行為排除在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之外,不利于保障行政相對人的閤法權益.本文試從抽象行政行為的涵義齣髮,論述瞭抽象行政行為不可訴的弊耑及可訴性依據,在此基礎上,提齣瞭抽象行政行為司法審查之構想.
추상행정행위시행정궤관의법행사직권,관리사회사무적유효수단.단아국행정소송법장추상행정행위배제재행정소송적수안범위지외,불리우보장행정상대인적합법권익.본문시종추상행정행위적함의출발,논술료추상행정행위불가소적폐단급가소성의거,재차기출상,제출료추상행정행위사법심사지구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