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28期
68-69,76
,共3页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法律本土化
公司%股東代錶訴訟%法律本土化
공사%고동대표소송%법률본토화
作为新<公司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适用尚待规范化,合理化,也面临着法律本土化的必然趋势,对诉讼的适格主体,诉讼程序等问题的探讨,必将对该制度的法律适用与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作為新<公司法>規定的一項基本製度,股東代錶訴訟製度的適用尚待規範化,閤理化,也麵臨著法律本土化的必然趨勢,對訴訟的適格主體,訴訟程序等問題的探討,必將對該製度的法律適用與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작위신<공사법>규정적일항기본제도,고동대표소송제도적괄용상대규범화,합이화,야면림착법률본토화적필연추세,대소송적괄격주체,소송정서등문제적탐토,필장대해제도적법률괄용여입법완선유소비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