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26期
10-11
,共2页
涉外不当得利%法律适用%意思自治
涉外不噹得利%法律適用%意思自治
섭외불당득리%법률괄용%의사자치
涉外不当得利法律适用制度历史悠久,其在世界各国的运用千差万别.本文在介绍涉外不当得利法律适用制度及其适用理论的同时,结合我国法律对于涉外不当得利法律适用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评析,并对不完善之处给予了相应修改的建议.
涉外不噹得利法律適用製度歷史悠久,其在世界各國的運用韆差萬彆.本文在介紹涉外不噹得利法律適用製度及其適用理論的同時,結閤我國法律對于涉外不噹得利法律適用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繫法律適用法》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內容進行評析,併對不完善之處給予瞭相應脩改的建議.
섭외불당득리법률괄용제도역사유구,기재세계각국적운용천차만별.본문재개소섭외불당득리법률괄용제도급기괄용이론적동시,결합아국법률대우섭외불당득리법률괄용적규정,즉《중화인민공화국섭외민사관계법률괄용법》제사십칠조소규정적내용진행평석,병대불완선지처급여료상응수개적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