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11期
120-121
,共2页
不当得利%无法律上原因%举证责任
不噹得利%無法律上原因%舉證責任
불당득리%무법률상원인%거증책임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原因,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不当得利由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利益受损、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上原因四个要件构成;四个构成要件均为案件证明对象,前三个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没有争议.第四个要件事实即无法律上原因的举证责任分配争议较大,本文主张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司法解释加以明确,也可由审判机关公布典型案例进行引导.而目前,仍应以证明责任分配的通说理论作为裁判规则,即由主张权利发生的原告负证明责任.
不噹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原因,使得他人遭受損失而自己穫得利益.不噹得利由一方穫得利益、他方利益受損、一方穫得利益與他方利益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繫、穫得利益及利益受損均無法律上原因四箇要件構成;四箇構成要件均為案件證明對象,前三箇要件事實的證明責任沒有爭議.第四箇要件事實即無法律上原因的舉證責任分配爭議較大,本文主張不噹得利的舉證責任應噹由司法解釋加以明確,也可由審判機關公佈典型案例進行引導.而目前,仍應以證明責任分配的通說理論作為裁判規則,即由主張權利髮生的原告負證明責任.
불당득리시지몰유법률상원인,사득타인조수손실이자기획득이익.불당득리유일방획득이익、타방이익수손、일방획득이익여타방이익수손지간유인과관계、획득이익급이익수손균무법률상원인사개요건구성;사개구성요건균위안건증명대상,전삼개요건사실적증명책임몰유쟁의.제사개요건사실즉무법률상원인적거증책임분배쟁의교대,본문주장불당득리적거증책임응당유사법해석가이명학,야가유심판궤관공포전형안례진행인도.이목전,잉응이증명책임분배적통설이론작위재판규칙,즉유주장권리발생적원고부증명책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