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15期
69-70
,共2页
新刑事诉讼法%律师保密义务%信赖利益%瑕疵修正
新刑事訴訟法%律師保密義務%信賴利益%瑕疵脩正
신형사소송법%률사보밀의무%신뢰이익%하자수정
律师为了竭尽所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通常不可避免的会事无巨细的了解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因此为当事人保守秘密既是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又是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有人认为律师有权对当事人的一切信息严格保密,有人认为律师对当事人的犯罪行为应负检举揭发义务,本文以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为视角,尝试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律师保密义务的立法导向.
律師為瞭竭儘所能地維護噹事人的閤法權利,通常不可避免的會事無巨細的瞭解噹事人的有關信息,因此為噹事人保守祕密既是律師的權利和義務,又是律師職業道德的要求.有人認為律師有權對噹事人的一切信息嚴格保密,有人認為律師對噹事人的犯罪行為應負檢舉揭髮義務,本文以新《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為視角,嘗試分析我國刑事訴訟中對律師保密義務的立法導嚮.
률사위료갈진소능지유호당사인적합법권리,통상불가피면적회사무거세적료해당사인적유관신식,인차위당사인보수비밀기시률사적권리화의무,우시률사직업도덕적요구.유인인위률사유권대당사인적일절신식엄격보밀,유인인위률사대당사인적범죄행위응부검거게발의무,본문이신《형사소송법》제사십륙조위시각,상시분석아국형사소송중대률사보밀의무적입법도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