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8期
36-37
,共2页
TRIPS条约解释%违法之诉%1969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争端解决
TRIPS條約解釋%違法之訴%1969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爭耑解決
TRIPS조약해석%위법지소%1969유야납조약법공약%쟁단해결
本文试图从TRIPS协定本身对于其争端解决原则规则的特殊规定,即对于"违法之诉"的争端解决的规则和制度,并结合后续通过的诸如<TRIPS协定与公共健康宣言>、<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等"立法"或者"司法"解释性文件分析,在目前的形势下,最不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进而我国应该做好哪些战略准备,又采取哪些策略去应对目前复杂的TRIPS协定个案的争端解决之条约解释问题.
本文試圖從TRIPS協定本身對于其爭耑解決原則規則的特殊規定,即對于"違法之訴"的爭耑解決的規則和製度,併結閤後續通過的諸如<TRIPS協定與公共健康宣言>、<多哈宣言第六段的執行決議>等"立法"或者"司法"解釋性文件分析,在目前的形勢下,最不髮達國傢、髮展中國傢,進而我國應該做好哪些戰略準備,又採取哪些策略去應對目前複雜的TRIPS協定箇案的爭耑解決之條約解釋問題.
본문시도종TRIPS협정본신대우기쟁단해결원칙규칙적특수규정,즉대우"위법지소"적쟁단해결적규칙화제도,병결합후속통과적제여<TRIPS협정여공공건강선언>、<다합선언제륙단적집행결의>등"입법"혹자"사법"해석성문건분석,재목전적형세하,최불발체국가、발전중국가,진이아국응해주호나사전략준비,우채취나사책략거응대목전복잡적TRIPS협정개안적쟁단해결지조약해석문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