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3期
369-370
,共2页
附负担赠与合同%性质%法律效力
附負擔贈與閤同%性質%法律效力
부부담증여합동%성질%법률효력
附负担赠与合同作为赠与合同的特殊类型,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存在着负担的问题,故学界对其性质及其法律效力一直争论不下.本文指出在对附负担赠与合同的概念进行梳理和界定的基础上,不难发现,附负担赠与合同仍然没有改变赠与合同单务性和无偿性的性质.然而附负担赠与合同在法律效力上与一般赠与合同仍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其成立要件、履行请求权、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及撤销权等方面的不同.现行<合同法>对于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给受赠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未做规定,这是我国<合同法>在赠与合同制度构建中的缺憾,未来修改<合同法>时应予完善.
附負擔贈與閤同作為贈與閤同的特殊類型,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存在著負擔的問題,故學界對其性質及其法律效力一直爭論不下.本文指齣在對附負擔贈與閤同的概唸進行梳理和界定的基礎上,不難髮現,附負擔贈與閤同仍然沒有改變贈與閤同單務性和無償性的性質.然而附負擔贈與閤同在法律效力上與一般贈與閤同仍存在差異,主要錶現在其成立要件、履行請求權、贈與人瑕疵擔保責任及撤銷權等方麵的不同.現行<閤同法>對于贈與人行使撤銷權給受贈人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未做規定,這是我國<閤同法>在贈與閤同製度構建中的缺憾,未來脩改<閤同法>時應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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