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33期
106,129
,共2页
公共利益%原则%主体%范围
公共利益%原則%主體%範圍
공공이익%원칙%주체%범위
在物权法起草的过程中,由于对公共利益的概念以及类型列举界定未能凝聚足够的共识,立法机关最终决定暂不就公共利益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却是物权法实施过程中事关保障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重大问题.本文基于我国的国情,从物权法立法本意出发,对<物权法>中公共利益制度作出科学论述并明确的界定其范围,供制作司法解释的机关参考,以指导行政活动和司法实践.
在物權法起草的過程中,由于對公共利益的概唸以及類型列舉界定未能凝聚足夠的共識,立法機關最終決定暫不就公共利益問題作齣明確規定.但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卻是物權法實施過程中事關保障公民私有財產權的重大問題.本文基于我國的國情,從物權法立法本意齣髮,對<物權法>中公共利益製度作齣科學論述併明確的界定其範圍,供製作司法解釋的機關參攷,以指導行政活動和司法實踐.
재물권법기초적과정중,유우대공공이익적개념이급류형열거계정미능응취족구적공식,입법궤관최종결정잠불취공공이익문제작출명학규정.단여하계정"공공이익",각시물권법실시과정중사관보장공민사유재산권적중대문제.본문기우아국적국정,종물권법입법본의출발,대<물권법>중공공이익제도작출과학논술병명학적계정기범위,공제작사법해석적궤관삼고,이지도행정활동화사법실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