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28期
259-260
,共2页
个人破产%法理基础%事实依据%个人信用%国际接轨
箇人破產%法理基礎%事實依據%箇人信用%國際接軌
개인파산%법리기출%사실의거%개인신용%국제접궤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破产法>仅限于企业法人财产,对频频发生的个人逃避债务行为没有制约作用,在国外的立法中,个人、合伙等个人性质的市场主体也可以破产.个人破产即个人财产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即"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定为个人破产.被认定的个人破产者在不得出国旅行,不得购买高档豪华商品等条件的限制之下,可豁免其债务.个人破产制度可使债务人摆脱或减轻债务负担,对于活跃经济、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是不可或缺的,同时也是个人信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衆所週知,我國現行的<破產法>僅限于企業法人財產,對頻頻髮生的箇人逃避債務行為沒有製約作用,在國外的立法中,箇人、閤夥等箇人性質的市場主體也可以破產.箇人破產即箇人財產不能償還到期債務,即"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定為箇人破產.被認定的箇人破產者在不得齣國旅行,不得購買高檔豪華商品等條件的限製之下,可豁免其債務.箇人破產製度可使債務人襬脫或減輕債務負擔,對于活躍經濟、營造寬鬆的創業環境是不可或缺的,同時也是箇人信用、社會信用體繫的重要組成部分.
음소주지,아국현행적<파산법>부한우기업법인재산,대빈빈발생적개인도피채무행위몰유제약작용,재국외적입법중,개인、합화등개인성질적시장주체야가이파산.개인파산즉개인재산불능상환도기채무,즉"채무인무재산가공집정위개인파산.피인정적개인파산자재불득출국여행,불득구매고당호화상품등조건적한제지하,가활면기채무.개인파산제도가사채무인파탈혹감경채무부담,대우활약경제、영조관송적창업배경시불가혹결적,동시야시개인신용、사회신용체계적중요조성부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