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22期
115-116
,共2页
不可分之债%连带之债%给付不可分%连带关系
不可分之債%連帶之債%給付不可分%連帶關繫
불가분지채%련대지채%급부불가분%련대관계
不可分之债与连带之债断然有别,实有区分的必要.本文探察二者的渊源发现,二者从浑然不分走向相互分离,但关系依旧密切,相互交叉.遂从二者的涵义来看,不可分之债的核心是给付的不可分,给付的不同类型决定了给付是否可分,但与此同时,对给付价值效果的考量也影响着给付是否可分.连带之债的核心是连带关系,连带之债则因数个债权或债务有共同目的而成立,而不可分之债因给付不可分而存在.当债之给付不可分并且债权或债务具有共同目的时,除法定或约定外,应认定为不可分债权;而不可分债务是否应准用连带债务的规定,尚须进一步探讨.
不可分之債與連帶之債斷然有彆,實有區分的必要.本文探察二者的淵源髮現,二者從渾然不分走嚮相互分離,但關繫依舊密切,相互交扠.遂從二者的涵義來看,不可分之債的覈心是給付的不可分,給付的不同類型決定瞭給付是否可分,但與此同時,對給付價值效果的攷量也影響著給付是否可分.連帶之債的覈心是連帶關繫,連帶之債則因數箇債權或債務有共同目的而成立,而不可分之債因給付不可分而存在.噹債之給付不可分併且債權或債務具有共同目的時,除法定或約定外,應認定為不可分債權;而不可分債務是否應準用連帶債務的規定,尚鬚進一步探討.
불가분지채여련대지채단연유별,실유구분적필요.본문탐찰이자적연원발현,이자종혼연불분주향상호분리,단관계의구밀절,상호교차.수종이자적함의래간,불가분지채적핵심시급부적불가분,급부적불동류형결정료급부시부가분,단여차동시,대급부개치효과적고량야영향착급부시부가분.련대지채적핵심시련대관계,련대지채칙인수개채권혹채무유공동목적이성립,이불가분지채인급부불가분이존재.당채지급부불가분병차채권혹채무구유공동목적시,제법정혹약정외,응인정위불가분채권;이불가분채무시부응준용련대채무적규정,상수진일보탐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