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16期
120-121
,共2页
公益诉讼%个人%社会团体%检察机关
公益訴訟%箇人%社會糰體%檢察機關
공익소송%개인%사회단체%검찰궤관
目前,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很有必要,但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相当的不完善,单就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而言,我们国家的程序规定就使之陷入了困境.在本文中,笔者试图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对英、美、法等国关于公益诉讼原告规定的借鉴再结合我国实际,我们得出我国公益诉讼原告首先应当是检察机关.但是检察机关本身的不足决定了它不能作为公益诉讼唯一的原告,个人和社会团体也应该成为我国公益诉讼的原告.
目前,在我國建立公益訴訟製度很有必要,但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相噹的不完善,單就公益訴訟的提起主體而言,我們國傢的程序規定就使之陷入瞭睏境.在本文中,筆者試圖著手解決這箇問題.對英、美、法等國關于公益訴訟原告規定的藉鑒再結閤我國實際,我們得齣我國公益訴訟原告首先應噹是檢察機關.但是檢察機關本身的不足決定瞭它不能作為公益訴訟唯一的原告,箇人和社會糰體也應該成為我國公益訴訟的原告.
목전,재아국건립공익소송제도흔유필요,단아국목전적법률규정상당적불완선,단취공익소송적제기주체이언,아문국가적정서규정취사지함입료곤경.재본문중,필자시도착수해결저개문제.대영、미、법등국관우공익소송원고규정적차감재결합아국실제,아문득출아국공익소송원고수선응당시검찰궤관.단시검찰궤관본신적불족결정료타불능작위공익소송유일적원고,개인화사회단체야응해성위아국공익소송적원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