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16期
96-97
,共2页
股东%公司财产%保险利益
股東%公司財產%保險利益
고동%공사재산%보험이익
股东对公司财产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历来倍受争议.根据<保险法>和<公司法>的相关理论,着眼于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新品种的开发,应该明确股东对公司财产具有保险利益.这一点不仅在理论上可以证成,具有可行性;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通过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的方式实现.
股東對公司財產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歷來倍受爭議.根據<保險法>和<公司法>的相關理論,著眼于保險業的髮展和保險新品種的開髮,應該明確股東對公司財產具有保險利益.這一點不僅在理論上可以證成,具有可行性;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通過定值保險和不定值保險的方式實現.
고동대공사재산시부구유가보이익,력래배수쟁의.근거<보험법>화<공사법>적상관이론,착안우보험업적발전화보험신품충적개발,응해명학고동대공사재산구유보험이익.저일점불부재이론상가이증성,구유가행성;재실제조작중,야가이통과정치보험화불정치보험적방식실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