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34期
64-64
,共1页
表见代表%法人代表%善意相对人
錶見代錶%法人代錶%善意相對人
표견대표%법인대표%선의상대인
在处理企业法人代表机关越权行为的效力问题及相关当事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是准用无权代理的规则来进行处理,但代表与代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制度,我国应构建一种表见代表制度以区分于表见代理制度.本文从我国表见代表制度的立法现状入手,从企业法人与善意相对人的关系、企业法人代表机关与法人的关系、表见代表机关与善意相对的人关系三个方面阐述了我国表见代表制度的构建.
在處理企業法人代錶機關越權行為的效力問題及相關噹事人的關繫問題上,我們是準用無權代理的規則來進行處理,但代錶與代理畢竟是兩種不同的製度,我國應構建一種錶見代錶製度以區分于錶見代理製度.本文從我國錶見代錶製度的立法現狀入手,從企業法人與善意相對人的關繫、企業法人代錶機關與法人的關繫、錶見代錶機關與善意相對的人關繫三箇方麵闡述瞭我國錶見代錶製度的構建.
재처리기업법인대표궤관월권행위적효력문제급상관당사인적관계문제상,아문시준용무권대리적규칙래진행처리,단대표여대리필경시량충불동적제도,아국응구건일충표견대표제도이구분우표견대리제도.본문종아국표견대표제도적입법현상입수,종기업법인여선의상대인적관계、기업법인대표궤관여법인적관계、표견대표궤관여선의상대적인관계삼개방면천술료아국표견대표제도적구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