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34期
204-205
,共2页
跨界损害%法理基础%国家义务
跨界損害%法理基礎%國傢義務
과계손해%법리기출%국가의무
国际法主体在从事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而对他国造成实际损害时,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这一责任的法理基础是什么?此类问题越来越引起国际法委员会和各国的重视.本文主要讨论了跨界损害责任的法理基础,又阐明了中国在跨界损害领域中的基本立场和积极举措.
國際法主體在從事瞭國際法不加禁止的行為,而對他國造成實際損害時,是否應噹承擔法律責任,承擔這一責任的法理基礎是什麽?此類問題越來越引起國際法委員會和各國的重視.本文主要討論瞭跨界損害責任的法理基礎,又闡明瞭中國在跨界損害領域中的基本立場和積極舉措.
국제법주체재종사료국제법불가금지적행위,이대타국조성실제손해시,시부응당승담법률책임,승담저일책임적법리기출시십요?차류문제월래월인기국제법위원회화각국적중시.본문주요토론료과계손해책임적법리기출,우천명료중국재과계손해영역중적기본립장화적겁거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