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26期
119-120
,共2页
不动产登记机关%错误登记%赔偿责任
不動產登記機關%錯誤登記%賠償責任
불동산등기궤관%착오등기%배상책임
不动产登记行为是行政行为,错误登记发生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并应当结合国家拨款与建立赔偿基金的方式,同时由登记机关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不動產登記行為是行政行為,錯誤登記髮生後,不動產登記機關應噹承擔國傢賠償責任,歸責原則為過錯推定原則.賠償範圍僅限于直接損失,併應噹結閤國傢撥款與建立賠償基金的方式,同時由登記機關嚮保險公司投保的方式來解決資金不足問題.
불동산등기행위시행정행위,착오등기발생후,불동산등기궤관응당승담국가배상책임,귀책원칙위과착추정원칙.배상범위부한우직접손실,병응당결합국가발관여건립배상기금적방식,동시유등기궤관향보험공사투보적방식래해결자금불족문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