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7期
19-20
,共2页
国际商事仲裁%"非国内"%规则%仲裁裁决的国籍%实体法适用
國際商事仲裁%"非國內"%規則%仲裁裁決的國籍%實體法適用
국제상사중재%"비국내"%규칙%중재재결적국적%실체법괄용
在当代国际商事仲裁中,除了特定国家的内国法体系以外,"非国内"规则(denationl rules)也经常作为仲裁实体法被当事人或者仲裁庭选择适用,以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中国的1994年<仲裁法>并没有对涉外仲裁,即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的适用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非国内"规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争论和模糊不清之处.
在噹代國際商事仲裁中,除瞭特定國傢的內國法體繫以外,"非國內"規則(denationl rules)也經常作為仲裁實體法被噹事人或者仲裁庭選擇適用,以解決國際民商事糾紛.中國的1994年<仲裁法>併沒有對涉外仲裁,即國際商事仲裁實體法的適用作齣明確規定.因此在中國的國際商事仲裁中適用"非國內"規則在理論和實踐中都存在爭論和模糊不清之處.
재당대국제상사중재중,제료특정국가적내국법체계이외,"비국내"규칙(denationl rules)야경상작위중재실체법피당사인혹자중재정선택괄용,이해결국제민상사규분.중국적1994년<중재법>병몰유대섭외중재,즉국제상사중재실체법적괄용작출명학규정.인차재중국적국제상사중재중괄용"비국내"규칙재이론화실천중도존재쟁론화모호불청지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