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9期
112
,共1页
凶器%携带%抢夺%抢劫
兇器%攜帶%搶奪%搶劫
흉기%휴대%창탈%창겁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罚.这是对准抢劫罪的规定.但由于该条罪状的叙述过于简单,使人们在理解和实际应用时出现很多争议.在此,本文拟从该条的立法价值及其认定等几个方面对该问题做以阐释.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處罰.這是對準搶劫罪的規定.但由于該條罪狀的敘述過于簡單,使人們在理解和實際應用時齣現很多爭議.在此,本文擬從該條的立法價值及其認定等幾箇方麵對該問題做以闡釋.
<형법>제이백륙십칠조제이관규정:휴대흉기창탈적,의조형법제이백륙십삼조적규정처벌.저시대준창겁죄적규정.단유우해조죄상적서술과우간단,사인문재리해화실제응용시출현흔다쟁의.재차,본문의종해조적입법개치급기인정등궤개방면대해문제주이천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