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26期
47,58
,共2页
不可量物侵害%容忍义务%利益衡量%衡量补偿请求权
不可量物侵害%容忍義務%利益衡量%衡量補償請求權
불가량물침해%용인의무%이익형량%형량보상청구권
《物权法》规定的不可量物侵害制度尚有很大的空白,主要是因为缺乏利益衡量机制的引入以及容忍义务的具体构建,使得难以确定是否构成不可量物侵害,容忍的界限如何,如何平衡不同的利益,如何救济.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着眼,阐释了不可量物侵害,解析了利益衡量机制及容忍义务,为完善我国不可量物侵害制度提出了一些构想.
《物權法》規定的不可量物侵害製度尚有很大的空白,主要是因為缺乏利益衡量機製的引入以及容忍義務的具體構建,使得難以確定是否構成不可量物侵害,容忍的界限如何,如何平衡不同的利益,如何救濟.本文正是從這一角度著眼,闡釋瞭不可量物侵害,解析瞭利益衡量機製及容忍義務,為完善我國不可量物侵害製度提齣瞭一些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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