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10期
131-132
,共2页
串通投标罪%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串通投標罪%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
천통투표죄%초표대리궤구%투표인
串通投标罪的主体应以"串通投标行为"为核心,坚持以"参与"投标程序为基础,站在实质解释论的立场,将其理解为:参与招投标程序,并实施串通投标的行为人.
串通投標罪的主體應以"串通投標行為"為覈心,堅持以"參與"投標程序為基礎,站在實質解釋論的立場,將其理解為:參與招投標程序,併實施串通投標的行為人.
천통투표죄적주체응이"천통투표행위"위핵심,견지이"삼여"투표정서위기출,참재실질해석론적립장,장기리해위:삼여초투표정서,병실시천통투표적행위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