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16期
116-117
,共2页
CEPA%NAFTA%争端解决机制%区域贸易组织
CEPA%NAFTA%爭耑解決機製%區域貿易組織
CEPA%NAFTA%쟁단해결궤제%구역무역조직
本丈以NAFTA第十一章建立的ISDM和CEPA建立的争端解决机制为基础,对两区域贸易协定中关于投资贸易争端解决的规定和建立的机制进行简略比较.提出CEPA构建争端解决机制时需要借鉴ISDM的模式,并需完善细化其具体规定,以便能适应CEPA促进双方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之目的.
本丈以NAFTA第十一章建立的ISDM和CEPA建立的爭耑解決機製為基礎,對兩區域貿易協定中關于投資貿易爭耑解決的規定和建立的機製進行簡略比較.提齣CEPA構建爭耑解決機製時需要藉鑒ISDM的模式,併需完善細化其具體規定,以便能適應CEPA促進雙方投資貿易便利化、自由化之目的.
본장이NAFTA제십일장건립적ISDM화CEPA건립적쟁단해결궤제위기출,대량구역무역협정중관우투자무역쟁단해결적규정화건립적궤제진행간략비교.제출CEPA구건쟁단해결궤제시수요차감ISDM적모식,병수완선세화기구체규정,이편능괄응CEPA촉진쌍방투자무역편리화、자유화지목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