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21期
266-267
,共2页
继承权%二阶性理论%期待权%概念功能论
繼承權%二階性理論%期待權%概唸功能論
계승권%이계성이론%기대권%개념공능론
我国继承法学界通说认为继承权具有二阶性特征,即在继承事实发生前为继承期待权(继承权利能力),继承事实发生后转化为继承既得权,但本文对此持不同观点,并将对继承权作概念功能论的解释.
我國繼承法學界通說認為繼承權具有二階性特徵,即在繼承事實髮生前為繼承期待權(繼承權利能力),繼承事實髮生後轉化為繼承既得權,但本文對此持不同觀點,併將對繼承權作概唸功能論的解釋.
아국계승법학계통설인위계승권구유이계성특정,즉재계승사실발생전위계승기대권(계승권리능력),계승사실발생후전화위계승기득권,단본문대차지불동관점,병장대계승권작개념공능론적해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