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2期
159-160
,共2页
刑讯逼供%犯罪主体%犯罪客体%法定刑
刑訊逼供%犯罪主體%犯罪客體%法定刑
형신핍공%범죄주체%범죄객체%법정형
刑讯逼供是任何文明社会都应该坚决摈弃和禁止的行为.我国刑法虽然对刑讯逼供罪早有规定,但立法的不足之处仍然较多,诸如犯罪主体范围过窄、法定刑不合理等.而现有的刑讯逼供罪的刑法理论也有待进一步深化,如犯罪客体的表述不尽科学.立法和理论所存在的问题仍值得我们去思考.
刑訊逼供是任何文明社會都應該堅決擯棄和禁止的行為.我國刑法雖然對刑訊逼供罪早有規定,但立法的不足之處仍然較多,諸如犯罪主體範圍過窄、法定刑不閤理等.而現有的刑訊逼供罪的刑法理論也有待進一步深化,如犯罪客體的錶述不儘科學.立法和理論所存在的問題仍值得我們去思攷.
형신핍공시임하문명사회도응해견결빈기화금지적행위.아국형법수연대형신핍공죄조유규정,단입법적불족지처잉연교다,제여범죄주체범위과착、법정형불합리등.이현유적형신핍공죄적형법이론야유대진일보심화,여범죄객체적표술불진과학.입법화이론소존재적문제잉치득아문거사고.